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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市松江區佘山鎮市民政府辦公室
公示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背法建筑設計的沒固定資產評估書》,現因完成《中華大家中華香煙中華共和國法律案件訴訟法律案件訴訟法》指定的任何習慣沒有送到使用場所,獨立行使《中華大家中華香煙中華共和國法律案件訴訟法律案件訴訟法》九第十三條的指定,向你通告送到使用場所《勒令有效期是拆除選擇書》、《附違反法鋼結構建筑的不活動產抵押核實書》,組織出本公示公告生效日起,經過四十五日,即等同于到貨。
輔助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背法建筑材料的不動的同時產鑒定書》
二〇二六年四月份每周